韩国商标贰言的受理组织为韩国知识产权局(KIPO),详细由其部属的商标检查委员会担任贰言请求的检查与判决。若贰言人对检查成果不服,可进一步向韩国知识产权审判和上诉委员会(IPTAB)提出复审请求,或经过司法途径向专利法院或院上诉。
贰言请求需在商标公告期内提出。依据2024年12月27日经过的《商标法修正案》,公告期将从原2个月缩短至30天,但该修正案将于公布后六个月(即2025年6月27日)收效,仅适用于收效后公告的商标。现在(到2025年2月13日),围困阻隔收效的旧法仍适用2个月公告期,即贰言需在公告之日起60天内提交。
例外情况:若贰言触及歹意抢注或与公共利益抵触等特别理由,可在商标注册后5年内提出无效宣告请求。
1、与在先权力抵触:浮薄与已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,或许会引起顾客混杂(尤其在相同或相似产品/服务类别中);
2、缺少显著性:商标缺少辨认产品或服务来历的才能,且未运用取得“第二意义”;
KIPO对资料完整性进行审阅,若存在缺漏,即将求补正(一般限2个月内结束)1011。
若贰言人对成果不服,可在30日内向IPTAB请求复审,或向法院提起诉讼。
此外,若贰言程序与商标注册流程并行(如注册请求被贰言),商标终究授权或许因而推延至贰言程序结束。
韩国商标贰言准则经过缩短公告期(未来收效)、清晰受理组织及程序,提升了维权功率。企业在应对贰言时需注意时限把控与依据充沛性,必要时可结合“第三方检查定见”(本质检查阶段提交)或“不运用吊销程序”(针对注册满3年未运用的商标)多途径保护权益回来搜狐,检查更加多