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质检总局27日发布天然石材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检查成果,有10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。
2015年第三季度,国家质检总局检查了北京、上海、福建、山东、湖北、广东、广西、云南等8个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55家公司制造的55批次天然石材产品。本次检查根据GB 6566-2010《修建材料放射性核素定量》、GB/T 18601-2009 《天然花岗石修建板材》、GB/T 19766-2005 《天然大理石修建板材》、GB/T 23453-2009 《天然石灰石修建板材》、JC 830.1-2005(2012)《干挂饰面石材及其金属挂件 第1部分:干挂饰面石材》等规范的要求,对天然石材产品的长度误差、宽度误差、厚度误差、镜向光泽度、平面度公役、视点公役、体积密度、吸水率、曲折强度、紧缩强度、耐磨性、放射性等12个项目进行了查验。
检查发现,上海新塔星石材发展有限公司、上海陆家嘴石材有限公司、上海立盛石业有限公司、福建省南安市盛达石业有限公司、山东金星石材进出口有限公司、莱州市银龙石材有限公司、岑溪市恒昌石材有限公司、岑溪市荣辉明石材厂、山东美丽石材有限公司、云浮海岸石业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的10批次产品不符合规则规范的规则,涉及到长度误差、宽度误差、厚度误差、镜向光泽度、视点公役、曲折强度项目。